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中小学生英语能力电视大赛” 通 知 外专委【2011】001号 各省教育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英语课程改革的精神,全面培养中小学生的英语语言运用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在英语教学和学习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和学生,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已成功举办了四届“全国中小学生英语能力电视大赛”,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经研究决定,学会将继续举办“第五届全国中小学生英语能力电视大赛”。有关事宜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英语学习辅导报》社 协办单位:《英语教师》杂志社 中国英语教师网(www.enteacher.cn) 《小学生辅导报》社 顾 问:顾明远 中国教育学会会长 陈 琳 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 刘道义 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审 组 委 会 主 任:龚亚夫 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 副 主 任:程晓堂 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 何 峰 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 李 力 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 杨九诠 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秘 书 长:蔡贤伟 《英语学习辅导报》社社长 副秘书长:施柳霞 《英语学习辅导报》社主编 组委会办公室:宋传利 李妍欣 程丹丽 郑丽 二、参赛对象: 本活动以培养学生英语学习能力为宗旨,全国各地的在籍中小学生均可参加(包括民办学校)。 三、时间安排: 1.组织报名时间:2011年1月—4月 2.全国初赛统一时间: 3.全国复赛、决赛时间:2011年6月、7月 四、比赛组别与形式: 初赛分为小学低年级(1-3年级)、小学高年级(4-6年级)、初中一年级、初中二年级、初中三年级、高中一年级、高中二年级、高中三年级八个组别,采取笔试和听力两种形式进行,具体详见大赛细则。 全国复赛、决赛分为小学低年级组(1-3年级)、小学高年级组(4-6年级)、初中组和高中组四个组别进行,具体详见大赛细则。 五、奖励办法: 1.初赛、复赛奖励 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辅导教师获得相应的辅导奖,由各分赛区组委会根据成绩评定,全国组委会统一颁发证书。 2.全国决赛奖励 辅导奖:辅导教师获得相应的辅导奖。 组织奖:根据获奖情况和组织人数,为组织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六、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 话:010-62361515转 207/208/211 传 真:010-62361010 联系人: 请各省教育学会与各有关单位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大赛的宣传、组织工作,确保本届大赛圆满顺利进行。详情请登陆《英语学习辅导报》社官方网站(http://www.ell.cn)及中国英语教师(http://www.enteacher.cn )进行查询,其他事项组委会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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