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电视台 中国教育电视协会
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中小学公开课电视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化教育馆,教育电视台;各理事(会员)单位;各相关单位、中小学校: 为促进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有效应用,进一步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通过岗位练兵,优化教学,使教育教学与时代接轨,进而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继续举办第三届全国中小学公开课电视展示活动,有关事宜如下: 一、活动目的: 展现当代教师的教育水平和教育理念;展示广大中小学教师电视教育和信息化教育的应用能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为“国培计划”输送优质教育培训资源。 二、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教育部师范教育司 主办单位:中国教育电视台 中国教育电视协会 协办单位:中央电化教育馆 支持单位:中 国老 教授协会 中国教师教育视频网 承办单位:时代教师活动组委会 北京思德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播出单位:中国教育电视台及各地方教育电视台 官方网站:人民网教育频道 媒体支持: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中国青年网、中国少年网、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网易网、中关村在线等 三、活动内容: 1、报名资格: 全国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职业学校、校外辅导培训机构及所有从事中小学教学活动的教师,鼓励高校在读师范生参与。 2、作品范围: 全国中小学公开课电视展示活动分为小学文科、小学理科、中学文科、中学理科共四个组别(中学含初中、高中)。 (1)小学文科(小学语文、外语、品德与生活(社会)、音乐、美术) (2)小学理科(小学数学、科学、体育、信息技术) (3)中学文科(中学语文、外语、音乐、美术、思想品德、地理、历史) (4)中学理科(中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 3、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 2010年9月10日 ~ 2011年1月30日 ; 评选时间: 2011年2月10日 ~ 2011年3月10日 ; 颁奖时间:2011年4月。 4、参赛项目说明: (1)“课堂实录”:时长要求为一节完整的课时,课题自定。以录像光盘形式提交,要求录制画面清楚,声音清晰,不低于DVD格式质量,光盘标签上注明课题、年级、学校和录制教师。 报送材料清单:个人报名表和课堂实录光盘各1份,需附教学设计一式3份;鼓励同时报送编辑母带(一式一份)。 (2)“现代远程教育优秀论文”:要求以理论研究为基础,以创新和应用研究为根本,字数不得少于1500字,页面大小为A4,课题用小2号宋体、加粗、居中,年级、学校及教师姓名用4号楷体、居中,正文用小4号仿宋体,行距1.5倍。文前附300字的摘要,附3—5个关键词。 征文范围(不限于此): ●现代远程教育的理论研究; ●网络教育理论创新研究; ●信息技术在现代远程教育中的应用研究; ●网络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研究; ●网络课程的教学设计与评价研究; ●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成本效益研究; ●网络教育发展模式及绩效评估研究; ●现代远程教育的传播模式研究; ●国内外现代远程教育发展的比较研究。 报送材料清单:个人报名表1份,论文一式3份。 5、报送方法: 采取各级有关教育部门组织集中报送,当地没有组织的情况下,鼓励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推荐报送。各送审单位和学校要做好资料的备份,送审资料恕不退还。 6、报名步骤: (1)将报名表和教学设计(或论文)电子稿以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活动组委会邮箱; (2)通过邮局汇款向活动组委会缴纳评审费用,汇款方式选择“按址汇款”,汇款留言中列注“报名教师的姓名+公开课”; (3)将邮局汇款收据复印件与参赛项目所需的报送材料一起邮寄报送到活动组委会,汇款收据原件保留以备查询。
四、评选与颁奖: 1、评选方法: 分为专家评审和现场决赛暨颁奖两个阶段: (1)专家评审:由活动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教授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在综合评定基础上,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名单将在人民网教育频道(http://edu.people.com.cn/gongkaike)以及各省电化教育馆网站上进行公布; (2)现场决赛:邀请“课堂实录”作品荣获一等奖的教师代表参加现场说课决赛(决赛名单将综合参照活动组委会专家评审团的评分、各省组织单位的推荐以及学科分组)。 决赛方式:参赛教师在15分钟内进行说课阐述和演示,由活动组委会专家评审组进行现场打分和点评,按中小学文理科分组共决出特等奖12名和优秀奖若干名。届时欢迎各级教育部门及相关报送单位组织学校教师和有关人员参加现场决赛观摩暨颁奖典礼,相关通知另发。 2、奖项设置: 活动组委会将根据“课堂实录”和“现代远程教育优秀论文”两个参赛项目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课堂实录”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一),获奖教师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荣誉证书。 A、优秀校长奖:“课堂实录”荣获一等奖的教师,其所属学校的校长将获得主办单位联合颁发的“优秀校长奖”荣誉证书; B、优秀制作奖:报送的“课堂实录”编辑母带符合技术要求(课堂实录的技术要求与拍摄建议见附件二),其录制教师将获得主办单位联合颁发的“优秀制作奖”荣誉证书; C、“课堂实录”荣获一等奖的教师,且“课堂实录”的作品母带符合技术要求,经中国教育电视台空中课堂“百家课堂”专题节目播出后,获奖教师还将获得中国教育电视台颁发的优秀作品播出证明; 以上荣誉证书和播出证明均可作为评职、评优和晋级的参考依据。 (2)集体荣誉奖: 活动组委会根据各组织单位的参赛作品总数、获奖数、报送时间和报送资料完整性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若干名,获奖单位将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荣誉证书。
五、报送事项: 1、报送时间: 作品报送截止日期: 2011年1月30日前 (以邮戳为准)报送到活动组委会,逾期不再受理。 2、参评费用: 此次活动遵循教育性、公益性和自愿参加原则,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活动组委会将向报名人员收取参审费,用于评审、通联等费用。课堂实录光盘每件参赛作品300元,现代远程教育优秀论文每件参赛作品200元。 3、参评发票: 参评费如需开具发票(内容为:评审费),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发票收件人联系信息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cetva@163.com,否则组委会办公室将统一开具发票存档,不再单独开具和邮寄。 4、联系方式: (1)报送作品及汇款地址: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写字楼198室 收件及收款人姓名:张淑萍 邮政编码:100873 电子稿报送邮箱:cetva@vip.163.com (2)报名咨询: 联系人: 张 老师, 任 老师, 禹 老师 咨询电话:(010)58404339,59114828,59114829 传真电话:(010)58850640 六、活动组委会权益: 1、全国中小学公开课电视展示活动属于时代教师活动的重要内容,时代教师活动组委会拥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2、活动组委会拥有全国中小学公开课电视展示活动全过程及作品的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播放(映)及版权; 3、活动组委会拥有与活动相关的其它权益。 附则:参赛作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组委会不承担由此而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或纠纷。在其他大赛活动中已获奖的作品欢迎参评;严禁抄袭,一旦发现将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批评。
附件一:课堂实录的评分标准 附件二:课堂实录的技术要求与拍摄建议 附件三:第三届全国中小学公开课电视展示活动报名表
中国教育电视台 中国教育电视协会 二○一○年九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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