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5-9-20 13:33:14

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课例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为了展示我省新时期以来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成果,促进我省课堂教学改革,汇集一批优秀教学案例,推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课例研究,为教师建立交流教学的平台,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从而有效提高我省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省教育厅决定自今年起开展全省中小学优秀教学课例研究及展示活动,现将2015年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项展示活动由省教研室负责组织,包括录像展示和现场展示两个环节,录像展示在10月中旬进行,现场展示在11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具体活动方案详见附件一。二、参加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课例展示交流的学科公布如下:1.高中学段: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音乐、信息技术。2.初中学段:语文、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音乐。3.小学学段:语文、英语、音乐。4.综合类:心理健康、学前教育。三、2015年所有学科课例交流形式统一为“优质课”展示。参加展示交流活动的教师可以自选本学科某种版本教材中的任何一节课进行授课,并拍摄成时长约40分钟的教学录像光盘上交(幼儿园可按不同年龄段教学时间录制某种版本教材中科学领域的任一活动)。教学视频要求录制画面清楚,声音清晰,拍摄录像时最好采用双机位录制,且保存格式为MPG(分辨率:720×576,显示比例:4:3,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700M);光盘为DVD数据光盘,光盘标签上注明课题、年级、学校、参展教师姓名。同时要体现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创新的教学模式,紧扣课标和教材内容,充分展现个人教学特色和风采。四、参加展示交流活动的教师应如实填写“课例展示评审申报表”(附件二),并附课堂教学录像光盘和说课稿各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交所在设区市或省直管县(市)教研室。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教研室请于2015年9月28日前填写“课例展示汇总表”(附件三),连同录像光盘及有关材料统一上报省教研室。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和学校要相应开展优秀课例的展示活动,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积极推荐优秀教学课例参加省级展示,并严格按照规定名额报送。省教研室将根据各地报送情况和获奖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联系人:省教研室课程科彭婧瑜0791-86765898E-mail:pengjingyu1982@126.com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 江西教育发展大厦15楼 省教研室     附件:1.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课例展示交流(“赣教杯”)活动方案2.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课例展示申报表3.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学课例展示汇总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15年9月7日 附件:http://jiaoyan.jxedu.gov.cn/jxedu/jxeduRoot/jxjy/resource/eWebEditor/sysimage/file/doc.gif附件1—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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