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9-2-15 09:13:30

上饶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全县首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饶县教体字〔2019〕26号

上饶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全县首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和程序严格按照《上饶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执行。
二、评选机构成立由县教育体育局领导及相关科室和学科专家组成的上饶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主任委员:马焕斌 副主任委员:胡一萍 郑东辉 吴宪林 谢贤芳委员:吴忠来 邓珍明 张年标 苏友辉 潘剑飞          童越 胡玉恒 王建华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聘请学科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办公室设在县教研室,由吴忠来兼任评审办公室主任。各学校应成立相应的评选机构,负责本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审推荐等工作。三、评选名额 全县首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计划选拔50名,骨干教师计划选拔150名。推荐名额以2018年度在编教师数核定,100名以下教师的学校每校推荐学科带头人参评对象1名,骨干教师参评对象2名;100-200名教师的学校每校推荐学科带头人参评对象2名,骨干教师参评对象4名;200名以上教师的学校推荐3名学科带头人参评对象,骨干教师参评对象6名。凡参加教研部门组织并逐级比赛获省级及以上现场优质课赛一等奖获得者结合具体评审条件参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不受以上各校教师数分配名额限制。各学校实行“差额推荐,等额上报”的办法择优进行评选推荐。各学校确定参评对象应尽量向乡村一线教师倾斜,正职校(园)级领导不超过10%,副职校(园)级领导不超过20%。四、工作要求(一)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把它作为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加以实施,要将全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精神、要求等及时传达到全体教师。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加强评选工作的领导,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评资格。(二)各地要在严格执行评选条件的基础上,注意把握推荐人选在城乡的均衡分布,尽可能覆盖中小学各学段各学科。(三)各地要严格按照《上饶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并上报以下评选材料:1.对照《申请人资质、业绩材料目录》(附件2),将有关材料复印件逐人装订成册、装袋。所有材料均用标准A4纸打印(复印)。凡复印件均需学校(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确认属实。               2.光盘一张(刻成DVD光盘,内含1课时课堂教学实录、本人2寸电子版免冠半身照1张)。3.上饶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候选人信息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附件3)。4.上饶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表(附件4)。各学校要认真核对推荐人选有关材料的原件,审核人要在材料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申报材料的业绩部分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学校的负责人须在“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表”(附件4)的相应栏目签字。上述材料,请各县(市、区)于2019年3月31日前报送县“评委会”办公室,小学交至童越处,初中交至吴忠来处,高中交至王建华处。附件:1.上饶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试行) 2.上饶县首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材料目录3.上饶县首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4.上饶县首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表



                            上饶县教育体育局2019年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上饶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造就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该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领头人、中坚力量,在教学教研工作中起指导、示范和引领作用。第二条评选范围上饶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电教站、进修学校等在岗的教师及教研员。特级教师和任期内的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不参加评选。县教研室教研员作为县域学科教学的引领者,是当然县级学科带头人,不参与评选。第三条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2.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违规从事有偿家教或私自在校外办班等,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3.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学校中层以上人员工作量规定: 正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普通教师任课量的四分之一,副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三分之一,中层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二分之一。 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成绩显著。4.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人员工作量达到岗位职责要求,坚持听课、上示范课或研讨课等教学教研活动。5.教育教学成绩突出。遵循教育规律,育人成绩突出,学科教学同行公认,任教班级的成绩优良(学校出具详细证明),“课堂教学”经学校评委会评定为合格以上。(二)具体条件1.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1)教学教研积极进取,近5年取得下列业绩(荣誉)之一:①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机构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作过2次专题讲座或上过示范课或观摩课(含送教送培到联盟校);②在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等现场教学评比活动中获过县级二等以上奖;③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获过市级二等或县级一等奖以上奖;④参加过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考试命题工作、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学科测试及评价卷命制或在试题征集活动中获市级二等或县级一等以上奖。⑤参加过经省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材编写或县教研部门组织的课改成果物化出版材料编写工作。⑥在教学设计、课件、教具制作、说评课、教学反思、科研成果、调研报告等教研活动评比中获市级二等或县级一等以上奖。(2)教育科研能力强。近5年主持或作为骨干(前三名)参与了一项县级以上科研课题的研究并结题或取得阶段性成果(教研员、校级领导必须为主持且结题)。(3)近5年,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②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③出版参与编写的教学教辅或教育教学论著1部。教研员、校级领导在符合上述论文、论著条件之一的基础上,须增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4)在帮助青年教师成长方面发挥传、帮、带作用。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至少有1人获得县级以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奖项(教研员指导的教师须获市级以上奖项)。(5)具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证,教龄在8年以上,有中学高级(或小学高级以上)职称,业绩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推荐人选年龄,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2.骨干教师推荐人选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1)教学教研积极进取,近5年取得下列业绩(荣誉)之一:①在联盟校级以上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作过1次以上专题讲座或上过示范课或观摩课(含送教送培到校活动);②在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等现场教学评比活动中获过联盟校级一等以上奖;③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获过县级二等奖以上奖;④参加过联盟校以上组织的测试考试命题工作、或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学科测试及评价卷命制或在试题征集活动中获县级二等以上奖。⑤参加过经省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材编写或县教研部门组织的课改成果物化出版材料编写工作。⑥在教学设计、课件、教具制作、说评课、教学反思、科研成果、调研报告等教研活动评比中获县级二等以上奖。(2)教育科研能力强。近5年主持或作为骨干(前三名)参与了一项县级以上科研课题的研究或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教研员、校级领导必须为主持且结题)。(3)近5年,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②出版参与编写的正式出版的教学教辅、校本教材或教育教学论著1部;③教学论文在教研部门组织的年度论文评审中获县级一等奖论文1篇。教研员、校级领导在符合上述论文、论著条件之一的基础上,须增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4)在帮助青年教师成长方面发挥传、帮、带作用。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至少有1人获得县级以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奖项(教研员指导的教师须获市级以上奖项)。(5)具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证,教龄在6年以上,有中学一级(或小学一级以上)职称,业绩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推荐人选年龄,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3.同等条件下,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县级骨干教师、县级名师、县中心组成员、名师工作室成员优先。第四条评选办法和程序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选拔,各中小学“差额推荐,等额上报”的办法。 (一)成立评选机构1、成立由县教育体育局领导及相关科室和学科专家组成的上饶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研室,负责县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审和使用的日常工作。2、各中小学校要成立相应评审机构,负责本单位县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审推荐等工作。(二)组织报名学校或单位按《上饶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中所列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并进行初审。(三)单位推荐学校或单位在介绍初审情况的基础上,对报名教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投票确定推荐人选,各中小学校在单位公示7天后直接向县“评委会”办公室推荐。(四)组织考察县“评委会”抽调专家组成若干个考察组到推荐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进行考察。考察组审核推荐人员的上报材料,并通过座谈、个别了解情况和对所任教班级学生、学生家长(各5人)、学校教职工(10人)进行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五)课堂教学评定县“评委会”抽调中小学课堂教学方面的专家(不少于5人)组成教学评委会,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对符合条件的推荐人员的课堂教学或课堂教学实录(1课时)进行评定。评定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不合格率不低于10%)四个等次。(六)组织评审各校“评委会”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并按下达的指标确定上报推荐人选(等于或小于指标数)。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前提下,对推荐人选进行兼顾学科平衡综合考虑,按教学等次高低确定上报推荐人选。(七)上报人选各校“评委会”办公室将确定的各校的上报推荐人选在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示7天后,上报县“评委会”办公室。(八)公布结果县“评委会”组织专家对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县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人选。在上饶县教育体育局网站和“灵山教育”公众号上公示7天后,由县教育体育局发文公布全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名单。第五条职责和待遇(一)职责1、积极钻研教育教学理论和总结课程改革经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科研前沿动态,每学年作1次以上联盟校级以上专题讲座;2、每学年上4节示范课或观摩课(联盟校级不少于2节,含送教下乡);3、任期内积极指导和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含非本校的薄弱学校教师)为校级骨干,使他们能获得县级以上教学、教科研等方面的奖项;4、积极投身教育科研,任期内主持或作为骨干(前三名)参与一项县级以上科研课题的研究,或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二)待遇1、县教育体育局颁发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荣誉证书,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的候选人;2、优先安排高层次的培训、进修等。第六条考核管理(一)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由各级“评委会”负责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二)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学校“评委会”报县教育体育局批准备案,取消其称号:1、任期内违法乱纪、不履行岗位职责或考核不合格的;2、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三)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每三年开展一次。任期三年,期满后由各学校考核(县直学校或单位的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人员考核),考核结果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审核通过者可以连任,并重新颁发荣誉证书。第八条本办法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2申请人资质、业绩材料目录一、学科带头人1.毕业证;2.教师资格证;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4.身份证;5.《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6.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7.近3年任课表;8.课题研究成果;在市级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主编、参编的教材、教辅或教育教学论著;9.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或学生县级以上获奖证书。二、骨干教师1.毕业证;2.教师资格证;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4.身份证;5.《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6.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7.近3年任课表;8.课题研究成果;市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主编、参编的教材、教辅或教育教学论著;9.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或学生县级以上获奖证书。
file:///C:\Users\Lenovo\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65B2.tmp.png附件4                                       编号:


上饶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表
姓       名
申 报 学 科
工 作 单 位
申 报 类 型
   填 表 日 期 

上饶县教育体育局制
填 表 说 明
1、此表一式三份,经单位核实盖章后,与其他送评材料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送有关评审工作办公室。2、字迹端正、清楚,内容真实、准确。如表内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打印表格需按原大小、格式制作。3、评审结束后,将其中一份存入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业务档案。














姓名
性别
照片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教龄
行 政职 务

学历
最后毕业学校

专业技术职务
任教年级
电 话

通讯地址   E-mail:
何时参加何学术团体

个人教育工作简历(含学习、培训经历)
起止时间单位职务从事学科证明人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

考察组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育人情况(包括近五年的班主任、辅导员、社会服务等工作)

考察组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教学情况


课堂教学课题和等级

教学评委会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情况



考察组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况教学教研情况(近五年参加县级及以上教研活动的业绩情况)


教 育 科 研 情 况(近五年主持或参与县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的情况)


论 文 论 著 情 况(近五年发表论文、出版论著情况)


考察组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推荐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评审委员会意见: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县教育体育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上饶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9年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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