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评选第八届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园丁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根据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园丁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我省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与参评对象
评选第八届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园丁。
凡从事中小学外语教学、教研工作五年以上的中小学外语教师或外语教研员(时间计算至2013年7月)均可参加评选。不受学历、年龄、职称、所在学校等条件限制。
二、参评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关心学生,教风端正。
2.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潜心教学,教书育人,深受学生与家长的欢迎。
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没有参加滥编滥印情况,没有从事有偿家教情况。
(二)教学与教研成绩突出
1.教学中注重学生的语言能力培养和创造性学习。
2.勇于改革、积极创新、勤于实践,体现了现代外语教学的目的和特点,在本地区有先进性。
3. 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近年来在县或县以上组织的教学优质课竞赛中获奖或获得过省级以上外语教学和教研奖励。
(三)其他
1.下述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1在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外语教师或教研员;2退休后仍在从事中小学外语教学或研究,不计报酬、成绩突出的外语教师或教研员。
2.曾获得过“优秀外语教师园丁”称号的教师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步骤和上报材料
1.本届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园丁奖评选工作应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地进行推荐评选。
2.各设区市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决定本市推荐对象。(推荐名额见附件二)
3.由省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成立江西省第八届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园丁奖评审小组,负责具体评审工作。(评审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2)
4.被推荐人所在设区市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评审小组向省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评审小组应报送的材料如下:
1推荐登记表;
2申请人的事迹;
3成果综合材料;
4各种教学成绩材料复印或影印件;
5获奖论文证书、奖状复印或影印件及论文复印件;
6教学实验材料和评审验收论证材料等。
5.以上材料不齐全的被推荐人被视为自动放弃被推荐权。
四、时间安排:
1.各设区市教育学会评审小组在对所辖单位的推荐人员材料进行审查后予以公示(公示内容:推荐条件、姓名、单位、年龄、教龄、业绩、反映情况电话)。公示后推荐单位撰写被推荐人近几年的学术研究成果报告,一并上报省评审小组,于2013年7月30日前将推荐名单寄送至胡元生同志。
2.2013年8月3日省评审小组对各设区市上报推荐名单进行评审并上报全国评审委员会。
附:一、“第八届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园丁奖”江西省评审小组名单二、各设区市优秀外语教师、外语教研员推荐名额分配表三、“第八届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园丁奖评选活动”推荐表
江西省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
二○一三年四月七日
校对:周传联 共印20份
附件1
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园丁奖评选委员会
江西省评审小组名单
组 长
刘春燕(师大外语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评审组成员:
殷丽君(江西教育学院外语系主任、教授)
黄萃兰(南昌十中副校长、英语特级教师)
谭少虞(江西省教育厅教研室副主任)
温爱英(江西省教育厅教研室 教研员)
胡元生(江西省教育厅教研室 教研员)
周传联(江西省教育厅教研室 教研员)
附件2
各设区市中小学外语教师园丁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设区市教师设区市教师设区市教师
南昌3九江3上饶3
抚州3宜春3吉安3
赣州3景德镇2萍乡2
新余2鹰潭2
附件3:
“第八届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园丁奖评选活动”推荐表
省(直辖市、自治区)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贴照片处
所在单位
现任职务
文化程度
专业
职 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办公电话
家庭电话
移动电话
(可另附页)(包括著作和论文)所受表彰主要成绩及教学和教研(签字盖章)
位意见所在单
(签字盖章)
单位意见县级教研
(签字盖章)
单位意见研地市级教
(签字盖章)
单位意见省级组织
(签字盖章)
究中心意见外语教育研育实验中心国家基础教
(签字盖章)
备 注随表交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个 人 自 述
注:“个人自述”如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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